發表時間:2013-06-15 來源:職業衛生網 瀏覽次數: 評論: 頂: 踩:
職業性有害因素、職業病有害因素有區別么?區別在哪里?我曾經給別人說過職業性有害因素應該指和職業有關的所有危害因素,比如引起傷害、死亡、職業病或工作有關疾病的因素;職業病危害因素只指能夠引起法定職業病的危害因素。聽者深以為然,言者暗嘆孺子可教。
然而在以后的學習中,我卻陷入了深深的困惑中:我錯了么?抑或誤導了一顆孜孜上進的心?將自己送入了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毀人不倦的專家隊伍?在此和大家一同學習,以正視聽。
職業危害occupational hazard: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的工作有關疾病、職業病和傷害。
職業性有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s:又稱職業病危害因素,在職業活動中產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對職業人群健康、安全和作業能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因素和條件,包括化學、物理、生物等因素。[1]
這是標準里的定義,本身沒什么異議,問題在于英文釋義讓我有移形換位、白云蒼狗、指鹿為馬的感覺:一個包括了工作有關疾病、職業病和傷害的概念能否因為屁股后面多個‘s’就自動將范圍縮小到了職業病?您以為這個‘s’是個職稱,約等于少將?
“可能對職業人群健康、安全和作業能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因素和條件”,這句話等會再收拾你,按下不表。
職業危害 occupational hazards:指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由生產性毒物所致的中毒性疾病。職業危害主要有急性、亞急性及慢性中毒三種類型。[2]
中文釋義成為了職業危害,那應該包括工作有關疾病和傷害嘛,官人何苦煎熬官人,單留奴家一枝花?好吧,不管他了,咱就談英文,有大佬說了,這就是職業病危害因素,那我的隊友呢?物理因素呢?生物因素呢?自己的菊自己是爆不了滴!
職業病危害occupational hazard: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
職業病危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 factors:職業活動中影響勞動者健康的各種危害因素的統稱??煞譃槿悾荷a工藝過程中產生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學、物理、生物因素;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生產環境中的有害因素。[3]
作為職防法的親兒子,你倆好歹是科班出身,還算中規中矩。英文就別瞎掰了,咱是正黃旗,也不能弄個屎色來糊弄。Occupational hazard叫職業危害,哪有個病字?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我是學法語的,小語種。
前面有句話晾那嘞是不是,咱來說說你。對,就是你,頭別亂轉,以為是別人鳥?“可能對職業人群健康、安全和作業能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因素和條件”,這是職業病危害因素?基礎術語還不如人家導則整的明白。作為黃埔系,好歹也是校長的嫡系。校長咋說的?“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4]”有安全嘛事?還影響作業能力?我椎間盤脫出了,您給定個職業病吧?!我打游戲腕子疼得厲害,今天就不去不唱歌了。
衛生亂就亂吧,反正現在沒你事了。安全能整明白點吧?
職業安全衛生:以保障職工在職業活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為目的的工作領域及在法律、技術、設備、組織制度和教育等方面采取的相應措施。
職業衛生occupational health:以職工的健康在職業活動過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為目的的工作領域及在法律、技術、設備、組織制度和教育等方面采取的相應措施。[5]
多敞亮,多清晰,不愧是正規部隊,甲種野戰軍。
職業性危害因素 occupational hazard factor:在職業活動中產生的可直接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因素,按其性質分為物理性危害因素、化學性危害因素和生物性危害因素。4
剛夸完你,就打臉,不帶這么玩的。呵呵,原來少個‘s’!這玩意功能真大。一個‘s’搞掉了“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生產環境中的有害因素”。真是成也‘s’敗也‘s’,但細細想來,大俠還是言之在理。衛生口那伙計講的似乎有點?貌似?看看這個:
危險和有害因素hazardous and harmful factors:可對人造成傷亡、影響人的身體健康甚至疾病的因素。[6]
職業病危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 factors3,坑爹的玩意,你是不是待搶人家的飯碗?搶不過啊,你說的有些可引不起職業病啊。人家可比你涵蓋的范圍大啊,人家可是人機環管四大因素啊,人家可包括了職業中毒神馬的啊,人家可。。。。。。
一個和事佬出現了:
職業危害因素(同義名稱):職業性危害因素、職業性有害因素、職業病危害因素。[7]
武林盟主噻,馬仔就站后面啦。你看看上面這些大佬們那個同意你說的話。要一碼子事,還誰都出來噴一嘴?明顯歧義很大嘛。
后記:
上面嬉笑怒罵、哩哩啦啦的說了這么多,有冒犯那位前輩、大神之處,灑家在此有禮了,抱拳作揖。
從12年年底在學習標準規范的過程中,就發現職業衛生的基礎術語亂得一塌糊涂。一直想整理出來,和大家一起討論一下,總是被各樣的事所牽扯。所謂醫學生苦,醫學生累,醫學生一直在受罪。學醫的就是沒完沒了的考試啦、繼續教育啦、測評啦,煩人的不行。
對于基礎術語的亂像,我認為有歷史傳承的,有標準規范打架的,有部門沖突的,有中英文亂燉的,但最關鍵的是大家都有法不依。
職業病防治法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定義很明確,職業衛生名詞術語作為基礎標準,你要統一到職業病防治法的定義上來,而不是自成一套。而基礎標準定下來,其他相關的標準,對于術語的把握也就不能什么發揮的余地了?,F在可好,基礎標準拋開法律,應用標準拋開基礎標準,我想問您定術語的目的是什么?
對于術語的英文表述,實際涵蓋了職業安全衛生的范疇,卻硬生生的將安全衛生割裂開來進行表述。比如occupational hazard,我認為以職業危害進行表述完全沒問題,即使以職業性危害來表述也沒問題,問題是在后面用中文硬性規定這就是職業病危害因素,這就有問題了。試問視頻作業,這是職業危害不是,我想沒人說不是。但它導致什么職業病呢?不能導致法定職業病的,我們怎么確定其是職業病危害因素?
職防法規范的是職業病的防與控。對于職業病,我們現在的職業衛生三同時也好,監測評價也好,健康監護也好,都要落到法定職業病上來。換句話來說,能夠導致法定職業病的因素,才是我們業內所謂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要將職業病危害因素和職業性危害因素清晰地區別開來,而不是說你就是我,我就是你。這是不科學的。職業性危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從內容上來看,更符合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的要求,即包括人機環管四大類別,而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涵于“環”這個部分。
我一直認為將職業安全和職業衛生割裂開來,是一種錯誤的認知。如果我們將職業安全衛生作為有機的整體去考慮,就不應該犯職業性危害因素就是職業病危害因素這樣的錯誤。
[1] 職業衛生名詞術語.GBZT224-2010.
[2]工作場所防止職業中毒衛生工程防護措施規范.GBZ/T194-2007.
[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技術導則.GBZ/T196-2007.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技術導則.GBZ/T197-2007.
[4] 職業病防治法
[5] 職業安全衛生術語(GB/T15236-2008).
[6] 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GB/T13861-2009.
[7] 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基礎信息數據(AQ/T4206-2010)